二战德国空军军服介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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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 腰带 军用腰带和腰带扣使用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之前。历史上各国士兵经常佩戴腰带(通常由皮革制成)来携带武器并固定军服。短剑会插在腰带内,佩剑则悬挂在腰带一侧。1847年,一位普鲁士军人发明了快速解开的新型盒式腰带扣及其相应腰带,其中还包括斜挎肩带,可以将腰带悬挂装备的重量分散到肩部负担。 纳粹德国时期对军用腰带和腰带扣的佩戴方式有严格规定:腰带扣应位于右侧,对应扣环则位于左侧。空军军士和士兵腰带扣最初在1935年5月启用,1937年末或1938年初曾进行微调,更换了新空军鹰徽图案,1940年又进行结构改良,细节略有差异。 德国空军人员最初使用棕色皮革装备,但在二战期间,皮革装备普遍涂黑。最初根据政府合同生产的腰带扣增加了皮革衬片,作用是帮助支撑弹药袋并防止滑动,但在1942年规定中取消了衬片以节约皮革,不过该规定没有得到完全遵守。 军官腰带 军官腰带采用棕色皮革制成,厚3.5毫米,宽6厘米,二战期间为节约皮革原材料而缩减了尺寸。二战前腰带两侧边缘压印宽1毫米的凹槽,此设计在多数战时生产腰带中取消。军官腰带的腰带扣样式为矩形双针扣,采用磨砂白色金属制成,表面为颗粒纹路。系扣方向为由右至左,腰带扣位置覆盖军服前襟最后一枚纽扣。
腰带扣为矩形框架,中间是两根双针扣固定在腰带孔中,腰带扣表面为颗粒纹理,四角略微圆润。腰带扣附近设有腰带环,用于固定调整后的腰带带尾。
腰带带尾为圆弧形,腰带设有6到7对腰带孔用于固定腰带扣双针。因战时战时皮革短缺,所有腰带宽度有所缩减。
军官斜挎肩带 军官腰带最初设计时需搭配斜挎肩带使用,并作为可选配饰,供军官,军官级文职人员和军乐队人员佩戴。1940年2月命令废除了斜挎肩带的使用。斜挎肩带采用和军官腰带相同的棕色皮革制成,佩戴在右肩肩章下方。
斜挎肩带宽2.4厘米,配一根金属矩形调节扣来调整长度。前端内侧缝有弹簧扣,弹簧扣固定在一个带金属D环的皮革环上,皮革环再套在军官腰带上即可。
皮革环由棕色皮革制成,两端折叠,用金属铆钉固定。皮革环一端配金属D环,然后向内折叠缝线固定。军官腰带内侧缝有两条皮革带,上面配多条水平孔眼,皮革环插入水平孔眼后,可以防止前后移动。
军官腰带搭配斜挎肩带
军士和士兵腰带 军士和士兵腰带由表面涂黑的棕色皮带和金属盒式腰带扣组成,腰带扣饰有空军鹰徽。腰带宽约4.5厘米,盒式腰带扣最初采用铝材制成,表面为颗粒纹路,中心是冲压制成的空军鹰徽,四周环绕着椭圆形月桂叶花环。早期盒式腰带扣的配双叉圆柱有一块棕色皮革衬片,皮革衬片压印制造商名称和日期印记。1942年因战时物资短缺,取消了所有腰带扣的皮革衬片。
盒式腰带扣的图案由冲压制成。图中盒式腰带扣左侧(佩戴者视野右侧)背面上下内壁之间固定一根可动圆柱,圆柱焊接了金属双叉,右侧(佩戴者视野左侧)内壁焊接一根矩形固定支架。
佩戴时,先将腰带带头从左侧(佩戴者视野右侧)穿过盒式腰带扣的配双叉圆柱下面,将双叉插入腰带背面带孔皮带固定,这样就可以调整好盒式腰带扣的位置。
然后再将腰带带尾从右侧(佩戴者视野左侧)插入盒式腰带扣背面,用腰带带尾的金属钩勾住固定支架即可。
图中是一款空军士兵棕色腰带,盒式腰带扣上配皮革衬片。皮革衬片的作用是帮助支撑弹药袋并防止其滑动,还有个作用是当双叉插入腰带背面孔眼后,向外拉皮革衬片可以将腰带扣扣得更紧。
1940年军士和士兵的盒式腰带扣发生了变化,采用钢材制成,表面喷涂深蓝灰色哑光漆。除了原先月桂叶花环内侧部位仍保留颗粒纹路外,其他部位为光滑平整。
盒式腰带扣除了材质和颜色,其他没有太大变化。
腰带带尾的金属钩
图中是一款空军士兵黑色腰带。
左边空军下士佩戴铝制盒式腰带扣,右边士兵佩戴钢制盒式腰带扣。
军靴 高筒皮靴是德国军队最具辨识度的装备之一,其历史最早可以可追溯到17世纪末,当时欧洲贵族在骑马狩猎时将高筒皮靴套在礼服鞋外穿着。进入20世纪后,大多数欧洲国家都将高筒皮靴作为军队制式装备之一。 德国空军军士和士兵身穿的高筒皮鞋和其他兵种相同。空军高筒皮鞋配发时为天然棕色,但士兵必须使用鞋油保持其黑色光泽。为了增加耐用性,皮革鞋底会钉入鞋钉加固。为了节约皮革原材料,1939年开始高筒皮鞋的高度缩短,并最终在1941年全军配发系带的低筒靴。军士和士兵可以自行购买质量更好的高筒皮靴。军官和高级军士在身穿马裤或骑马时通常身穿马靴。二战期间,许多战斗机飞行员在执行任务时倾向于身穿马靴或高筒皮靴,但因多次受伤后不方便脱下导致伤势加剧,最终空军强制要求飞行员只能身穿飞行靴。 军官马靴 二战初期,军官身穿马裤时允许身穿马靴。部分战斗机飞行员在执行作战任务时也更倾向于身穿马靴而非飞行靴。军官马靴大多是委托私人制鞋匠定制,所以这些马靴通常采用更高品质的皮革,并以精湛工艺制作而成。多数马靴基于民用款式设计,存在违背军服条例的特征。但鉴于战斗机飞行员在德国空军中享有特权地位,所以上级往往对这些违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军官马靴高度通常高于行军靴,但不同制造商生产的高度仍存在差异。
私人定制的马靴通常以民用款式为基础,普遍存在违反军服条例的设计元素,比如图中靴筒上边缘的松紧束带。
鞋底通常为一整块厚实皮革制成,额外增加一块皮革或橡胶材质作为鞋跟。图中前掌位置的圆点是固定钉子。
军官马靴的鞋面通常采用光滑皮面,而士兵行军靴采用绒面。
军士和士兵行军靴 行军靴(Marschstiefel)就是配发给军士和士兵的高筒皮靴,采用黑色皮革制成。由于皮革原材料短缺问题日益严峻,1939年9月规定行军靴仅限于野战部队使用。1939年11月另一项规定缩短了行军靴高度以节约皮革。随着战争进行,1943年颁布命令彻底停产高筒行军靴。 行军靴的鞋面由两块皮革构成。较大的前皮革呈舌状,延伸至脚背处。前皮革通过侧面双重缝线和覆盖脚跟处的后皮革连接。鞋身通常采用皮革绒面朝外,作用是防水。
靴筒从上边缘到鞋跟高约40厘米。鞋筒内配一根黑色提拉环,可以延伸出靴筒上边缘5厘米。提拉环采用双层织带结构,缝制位置上边缘下方约3厘米处。
靴筒和鞋面通过双重缝线连接。配有鞋钉和鞋跟铁的行军靴每双重约2200克。鞋底前脚掌根据鞋码而不同,通常钉入35到45枚鞋钉。有时会在前脚掌顶部加装半月形铁板,但并不是强制要求。
鞋跟由三层皮革制成,高度约为3厘米,具体取决于鞋码。鞋跟外边缘固定一块马蹄形鞋跟铁进行加固。
佩剑和短剑 佩戴装饰性武器的传统起源于19世纪初普鲁士军队,并一直延续到纳粹德国时代。1934年帝国航空部长戈林下令引入军官佩剑,而军士和士兵获准佩戴短剑。1937年7月德国空军推出第二版短剑,供军官和军官级文职人员佩戴,该规定在1940年拓展到高级军士,之后第一版短剑随之停产。 1944年随着战局恶化以及盟军即将进入德国本土,德国空军颁布限制佩戴佩剑和短剑的命令。此时佩戴手枪作为副武器比佩剑和短剑更为实用。这项规定最初在被占领国内实施,最终在1944年12月23日规定中全面禁止空军人员佩戴佩剑和短剑。军官和军官级文职人员须自行购买佩剑和短剑。军官通常在特供商店选购,这些商店采用象牙等奢华材料装饰佩剑和短剑,并在金属部件上雕刻装饰纹样。此类装备通常由专业分包商生产,而非大型兵工厂制造。 军官佩剑 1933年3月,纳粹德国成立德国航空运动协会(Deutscher Luftsport Verband),将所有民间航空俱乐部整合成统一全国性组织。该协会以民间组织为掩护,用于规避《凡尔赛条约》禁令,暗地里为未来德国空军培养人才。1934年2月和4月,德国航空运动协会分别推出佩剑和短剑。同年晚些时候,德国航空运动协会的秘密军事分支-飞行员组(Fliegerschaft)成员开始佩戴佩剑和短剑。飞行员组人员来源于魏玛防卫军军人,他们退役然后加入,保留原军衔,作为未来空军飞行员培养。1934年末赫尔曼·戈林推出荣誉佩剑(Ehrenschwert),专门授予飞行员组中特别遴选的人员。 1935年3月德国空军正式成立后,沿用了荣誉佩剑,其官方名称更改为军官佩剑(Offizierschwert),授予所有表现优异的空军军官,其还有个名字被称为飞行员佩剑(Fliegerschwert)。1936年条例规定所有空军军官和上士级候补军官须在身穿值勤套装,报告套装,外出套装和阅兵套装佩戴军官佩剑,后拓展到高级军士。早期军官佩剑的金属配件为采用镍银制(铜镍锌合金仿银材料),从1940年开始采用铝制。根据1944年12月23日颁布命令,从即日起废除军官佩剑。
剑柄为木制包裹深蓝色摩洛哥皮革,表面带有纵向凹槽,内嵌双股银色铝线扭绳盘旋缠绕。剑首为银色圆形,中间是镀金的万字太阳轮图案。剑首侧面雕刻橡叶纹饰。
护手是对称的三片羽毛,羽毛略微向下弯曲,内有精细雕刻的羽毛纹饰。护手中间是镀金万字太阳轮。
剑身由镀镍钢材制成,上面印有制造商SMF商标,样式是一位国王手持宝剑并剑指天际,下面是"SMF"和“Solingen(索林根)”字样,代表索林根的施托克公司(SMF-Solinger Metallwaffenfabrik,索林根金属武器工厂)制造。该公司公司最初生产钢铁制品,在纳粹时期业务拓展至金属武器,以生产冲锋队短剑著称。
剑鞘由金属制成,表面覆盖深蓝色摩洛哥皮革。剑鞘的鞘口和鞘尖金属配件采用镍银配件。鞘口金属配件两侧各焊接一个小金属圆环和深蓝色皮革护套(防止金属配件磨损军服)大圆环连接,护套顶部的矩形环扣系在军服内置腰带上。
图中是一柄军官佩剑,金属配件为后期铝制,剑身刻有制造商商标,是由索林根的魏尔斯贝格·保罗公司(Weyersberg Paul & Co., Solingen)生产。
第一版匕首 短剑(Fliegerdoldh,直译为飞行员短剑)于1934年4月由帝国航空部长颁布命令推出,最初供飞行组军官,军士和获得飞行员执照的士兵佩戴。该短剑在1935年3月德国空军成立后继续沿用,并最初颁布条例规定短剑仅限于空军军官和高级军士佩戴,随后拓展到获得某个航空类徽章(飞机机组人员)的初级军士和士兵。空军军官,上士级候补军官和高级军士的短剑要搭配剑穗,而初级军士和士兵的短剑无剑穗。早期短剑的金属配件采用镍银制,从1936年采用铝制。 第一版军官和军士短剑的样式和军官佩剑类似。剑鞘由两片钢或铝材制成,中间有焊缝,表面覆盖深蓝色摩洛哥皮革。剑鞘的鞘口,中间和剑尖位置有波浪边缘的金属配件。在剑鞘的鞘口和中间金属配件固定两个圆环,连接一条金属链剑挂,由两条圆环链(9节和14节)和弹簧扣组成,用于悬挂在军服内的金属挂钩。在护手上缠绕了一颗用银色铝线制成的橡果式剑穗。
第二版匕首 1937年7月15日德国空军推出第二版短剑,仅供军官,上士级候补军官和高级军士使用。第二版短剑制造商成本更低而且工艺简单,在多个方面和第一版短剑存在差异。短剑的剑柄采用实心塑料或木制表面覆盖塑料材质,颜色从橙色到白色不等。护手样式为空军鹰徽,鹰头向右,鹰爪抓着倾斜45度万字,双翼向下倾斜。推出第二版短剑后,第一版短剑随即停产,根据1944年12月23日颁布命令,从改日起废除所有类型短剑。
第二版短剑的剑首为椭圆球状,两侧为橡叶纹饰,中间为倾斜45度万字,剑首通过螺丝旋入剑柄底部。
剑柄为橙黄色胶木材质,剑柄凹槽内嵌有银色铝线扭绳。
护手正面为空军鹰徽,两翼向下倾斜。护手背面为颗粒纹路。正反护手之间和护手连接剑柄处均为橡叶纹饰。
剑鞘用钢材制成,表面涂成灰色,正反面颗粒纹路,侧面表面光滑。鞘尖有三道凹槽,末端呈圆钝状,鞘尖后部的正反面为橡叶纹饰。剑鞘固定两个带橡叶纹饰的金属挂环,金属挂环连接圆环,圆环连接挂钩的弹簧扣。
剑挂由两条蓝色编织带组成,编织带两侧是银色铝线条纹。每条编织带配一个带橡叶纹饰的金属矩形调节扣,用于调节长度。蓝色编织带背面为天鹅绒或毛毡材质。两条蓝色编织带顶部固定在金属钩上,底部各配一个弹簧扣。
白色剑柄的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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